信息自由和信息隐私之间有什么区别
信息自由 - 信息自由(FOI)是一个广义定义,它明确规定个人和公众有权访问与其利益相关的信息的原则。
联合国将信息自由视为一项基本人权。联合国认为,信息自由可以通过提供机构透明度使政府受到问责,并且对于维护司法辖区内的法治至关重要。
信息自由定义了公民访问受国家影响的信息的权利。在一些国家,这种自由被视为宪法赋予的权利。信息自由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促进公众获取关于受政府影响的职业健康和安全问题的信息。个人被确认具有访问有关自己的政府持有信息的特定权利。
信息自由的发展是为了透明度、政府问责、教育和公众反对管理不善和剥削。超过70个政府描述的国家批准了最初的信息自由立法。
信息自由原则通常与“知情权”原则相关。在职业健康和安全方面,“知情权”支持员工了解并了解他们可能在工作场所接触到的化学品和其他危害。美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的危险沟通标准是“知情权”法规的一个示例,它确保员工可以访问有关工作场所使用的危险元素的信息。
信息隐私 - 隐私可以表示个人或群体选择保留关于自己的信息并选择性披露的能力。这意味着隐私用于敏感或重要信息。隐私领域与安全有适度重叠,可以插入数据的正确使用和保护的术语。
全球特定隐私的概念是一个主要与西方文化相关的现代概念,在一些文化中几乎未被知晓。大多数文化承认个人有权保留某些个人数据的能力。
在组织世界中,个人可以自愿提供秘密元素以获得某些利益。公众人物可能会受到对其利益的监管和规定。如果个人自愿分享的秘密信息被滥用,最终可能会引发身份盗窃。
隐私关注的是确保组织处理、存储或传输的敏感信息符合规定,并得到该敏感信息的所有者的同意。
这意味着提前告知个人将收集哪些类型的数据、用于什么目的以及与谁共享。由于有了透明度的支持,个人随后应同意使用条款,使收集信息的组织能够按照其声明的目标使用信息。